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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進修部汽機車辦證注意事項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19-10-03

 

公   告

 

請確實詳閱下列注意事項:

→請至總務處網頁點選「進修推廣處汽(機)車學生車輛通行證申請表」下載列印,將所需證件(行照、親屬證明等)影印貼上,並附繳費收據後,於108年9月23日(一)起開始辦理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注意填寫內容及須檢附資料是否正確,資料不齊全者將予退回,需補件者依據車證核發流程,待審核完成才能發放車證。

一、申請程序:

  1. 請填寫申請表,字體請勿潦草,再將行照影本確實浮貼於黏貼處。

  2. 若行照所有人非本人,請於空格處說明親屬關係,並將親屬證明(如身分證正反面或其他證明文件)確實浮貼於黏貼處,無法提出親屬證明者恕不受理,請勿逕行繳款。

  3. 最後請詳閱下方注意事項後,於下方立同意書人處簽名,並附繳費收據。

  4. 申請表紙本請於108年9月23日(一)起繳至進修推廣處。

二、車證核發:

    本處委託進推處收件,於接件隔日統一送至總務處審核後核發車證(約一週)。

三、退費程序:

  1. 無法提供親屬證明者請勿於系統申請通行,一旦繳費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。

  2. 特殊情況欲申請退費者,請洽總務處曹小姐辦理(分機4118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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