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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申停車場相關規定,請進入車輛務必配合辦理。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1-24

重申停車場相關規定,請進入車輛務必配合辦理。

  1. 停車場域24小時全程錄影中,嚴禁使用違法行為來進行車牌辨識,若經發現學生依校規記大過處份、教職員轉交由人事室懲處。
  2. 經管理單位查證,停車場內車輛未依規定『張貼車證』者:
  1. 第一次違規 『鎖車』、『勞動服務二小時』。
  2. 第二次違規 『鎖車』、『申誡處分』。
  3. 第三次違規 『鎖車』、『立即註銷機車停車資格』並收回停車證(不可辦理退費),一年後始可再提出申請。
  1. 經管理單位查證非車輛停放區,如綠能中心至電漿薄膜(南泰路)紅線網狀線出入口前人行道,或體育館前繳費車位(繳費車位,限臨停車繳費、禁停機車)違規車輛採取『鎖車』及『記過懲處』,若非本校人員者請至大門繳交違停處理費。【汽車1,200元、機車600元,若違停逾期繳納,每超過1天加罰滯納金(汽車100元、機車50元),如因情節重大遭拖吊者,另需付拖吊處理費汽車6,000元、機車300元。】,憑繳款單辦理放行手續。

解鎖車輛持『車輛違規通』知單至大門警衛室,並安排勞動服務時間及其他後續處置作為。

常見違規態樣

★跟車進出柵欄 ★使用違法行為來進行車牌辨識 ★未張貼車證

★停放紅線、網狀線、出入口前、人行道或違規車輛

本校於2025年2月10日  08:00時起,加強取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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