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為掌理學校總務事務,置總務長一人,由校長聘請專任副教授(含)以上人員兼任之,或由職員擔任之。下設事務、保管、文書、出納、營繕、警衛六組,各置組長一人。事務組置組長一人、組員二人、辦事員三人、技工一人、工讀生一人。
主要業務內容為土地管理、涉外案件協調及敦親睦鄰等公關事務處理、資材業務管理、重要慶典活動規劃、場地外包業務管理、冷氣卡儲值、企教中心、學人會館及訓練班管理、網頁維護、公文與郵件收發遞送、事務工讀生管理、請購業務、公務車駕駛及教職員宿舍管理等業務。